产品范围:
本规则规定了对防盗报警控制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。
本规则所涉及的防盗报警控制器,是指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置警戒、解除警戒、判断、测试、指示、传送报警信息以及完成某些控制功能的设备,包括本地报警的防盗报警控制器、异地报警的防盗报警控制器、无线传输防盗报警控制器,以及防盗报警控制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防盗报警产品。
检测标准:
认证实施规则:
申请单元划分:
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委托认证。产品的供电电源、安全结构、安全元器件和影响报警控制器功能和性能的关键件均相同,即设计型号一致,而只是销售型号(如: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)不同的产品,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委托认证。
2 在同一境内,同一制造商、同一产品设计型号,由不同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,但型式试验仅对一个工厂生产的样品进行,试验结果可覆盖上述其他认证单元的产品。
3 报警传输方式不同的防盗报警控制器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。
认证代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