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企业:
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6月3日发布的2008年第16号公告(《关于公布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》),三类装饰装修产品(其中CQC的授权范围为溶剂型木器涂料和瓷质砖)的新版实施规则(CNCA-12C-049:2008和CNCA-12C-050:2008)自2008年6月3日起开始实施。
根据2008年第16号公告,对于2008年9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,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认证;在2008年9月1日前,新版、旧版版实施规则均可适用;对于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产品须在2009年9月1日前换发符合新版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。已按旧版实施规则获证的产品,原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实施规则实施后、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换发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。证书转换工作于2009年9月1日前完成,之后未取得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的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注销其旧版认证证书。
附件: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6号公告《关于公布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》http://www.cnca.gov.cn/cnca/zwxx/ggxx/35730.shtml
标签:关于装饰装修产品(溶剂型木器涂料、瓷质砖)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的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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