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范围:
本规则规定了对车身反光标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。
本规则所涉及的车身反光标识,是指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后部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及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。
检测标准:
认证实施规则:
申请单元划分
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委托认证。但产品的材料、结构、成型工序均相同,而只是销售型号(如: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)不同的产品,可作为一个单元委托认证。
2 在同一境内,同一制造商、同一产品型号或系列,由不同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。
3 不同产品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。
4 不同类别反光体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。
认证单元划分的说明见附件1《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单元划分原则》。
认证代办
3C认证—车身反光标识产品


QQ客服159869001